主旨:甄選本處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依據連江縣政府106年7月3日府人組字第106002398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應徵資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工作內容:辦理港埠相關業務及臨附件時交辦事項。
繳交證件:連江縣港務處約僱人員甄選履歷表、具結書、畢(肄)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
薪俸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
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17時30分止,親送或郵寄至本處三樓港埠課辦公室,郵寄以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時間及地點:暫訂於106年8月1日上午10時於本處三樓會議室,如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甄選方式:筆試(題庫50%及專業科目30%)及口(面)試(20%),題庫置於連江縣政府-便民服務-各局處檔案下載-人事處。
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於指定日期辦理報到,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錄用,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暫訂106年8月2日)至106年地方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聯絡方式:請洽人事管理員:王先生;電話:0836-22948分機29或0836-22111。
附件:約僱人員履歷表.doc、具結書.doc